为解决人工气候箱挤占公共空间和实验室有效空间等问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园艺林学学院地下层和园艺植物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架空层设置人工气候箱公用平台,实行收费管理,面向全院师生开放。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服务对象
园艺林学学院各研究团队成员、重点实验室固定PI(含客座人员)。
二、收费标准
园林楼:90cm*90cm*220cm以内(气候室长宽高)的供电端口,500元/季度;90cm*90cm*220cm以上,180cm*90cm*220cm以内的供电端口,750元/季度。每季度收取一次,不足一季度的按一季度计算。
重点实验室:90cm*90cm*220cm以内(气候室长宽高)的供电端口,600元/季度;90cm*90cm*220cm以上,180cm*90cm*220cm以内供电端口,900元/季度。每季度收取一次,不足一季度的按一季度计算。
鼓励各团队将暂时搁置的人工气候箱交给平台代管,所有者未使用时不收取租金,但需向平台承诺,同意平台将其租给其他用户,租用者缴纳租金要高出基准租金30%,由公用平台办公室将高出部分通过合法方式返还给相关研究团队。
三、有关规定
1. 研究团队指定专人(最好是研究生)到学院公用平台办公室办理申请、缴费、续租、代管等手续。签订安全保证书。取得使用权。费用归于平台费账号,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监管和师生监督,主要用于平台维护。
2. 气候箱安全责任人必须是在职在岗的教师,学生不得成为安全责任人。使用者负责清理气候箱周围的垃圾、污迹;保证气候箱整洁卫生、运行安全。
3. 人工气候箱的最大功率不超过2500瓦。学院只提供人工气候箱存放空间,不对实验材料安全负责。平台不承担人工气候箱的维修费。
4. 公用平台办公室不定期对气候箱进行巡查,并通报各种不当行为和状况。对于不严肃的操作者,不按期缴纳费用的人员,将终止为其提供服务。气候箱停止运行三个月以上,且所有者不同意代管的,或达到报废要求的,须撤出存放点。该平台还是学院环境与安全工作组巡查和通报对象。
5. 办公室保存运行档案(安全保证书、协议、缴费证明、督查等文件)不少于三年。
6. 学院公共平台办公室应持续改进服务,让师生体验到安全、高效、便捷。
华中农业大学园艺林学学院
2017年4月25日